
男子驾车碾压拖拽妻子8.5米致死案一审宣判容新策略,被告人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事发前一晚,张某和干某因离婚、请保姆、债务等问题争吵。2025年12月9日,受害人干某的父亲表示,当天女婿出门时让他看好女儿,否则要出大事。事发后,他注意到女婿没有表现出失去妻子的痛苦,甚至有冷笑的动作。

据此前报道,2021年3月,29岁的干某在地下车库遭丈夫张某碾轧并拖拽8.5米后死亡,警方认定张某为“过失致人死亡”。同年10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张某因疏忽大意造成妻子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方指控称,2021年3月6日7时许,张某在家因琐事与妻子干婷发生争吵,干婷离家外出。几分钟后,张某至地下停车场驾驶车辆时,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将妻子干婷碾轧拖拽约8.5米后停车,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但干婷经抢救无效死亡。
容新策略
2024年1月9日至1月11日,“男子驾车碾压拖拽妻子致死案”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上,侦查人员表示他们在案发第一时间做了完整现场勘验工作,包括涉事车辆、地面拖拽痕迹鉴定及其他车辆行车记录仪等。然而,这些证据并未完全呈现在卷宗中。王律师认为,这涉及隐秘证据排除,对被告人犯罪行为属于“过失”还是“故意”尚未查明。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认罪,无异议。

关于事发现场发生了什么样的碰撞以及什么情况下发生了拖拽8.5米的行为,目前没有科学性、客观的证据。对于被害人干婷系“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结论,现场人员均无异议;但对于干婷身上的伤情哪些是碾压伤、挤压伤,两位法医专家意见不一致。其中一名法医专家的意见是“不能排除扼颈所致,主要属于挤压伤”。

因尸检鉴定人及专家辅助人方面存在同师门的利害关系,或存在袒护情况,王律师认为当前的“尸检报告”属于非法证据,应该进行排除。他们请求法院申请湖北以外权威机构重新进行尸体鉴定,但当庭被法院驳回,公诉机关及被告人亦提出反对意见。干婷的母亲得知请求被驳回后情绪失控。王律师认为,重新做尸检鉴定是对干婷如何机械性窒息死亡、成伤机制的一个确认,这将影响案件的定性。目前,此案庭审尚未结束,他们在等待法院关于重新尸检的最终请示结果。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系因颈部、胸部、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肝脏、大网膜破裂失血而死亡。同年4月,江岸区分局对涉事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鉴定,结果显示车辆制动、转向、照明和信号装置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该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5月19日向江岸区检察院移送起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江岸区检察院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江岸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干婷父母怀疑张某的行为并非“过失”而是故意,希望法院能还他们一个真相。该案曾于2023年1月4日上午在武汉江岸区法院一审开庭,后因干婷方一名新增的委托代理律师未获充分阅卷时间等原因,干婷方提出延期开庭,获得法院允许。2023年1月6日,家属代理律师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对干婷死亡案件相关的法医学技术问题进行书证审查论证。该机构1月18日出具的审查意见书称,干婷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机械性窒息的形成缺乏“车辆碾压、挤压”颈部的客观条件和尸体表现;不能排除干婷左大腿外侧先被撞击,再被他人扼颈窒息又被车辆挤压拖拽致肝脏等器官损伤;案件有进一步侦查的必要。该份审查意见书也已交至武汉江岸区法院。时隔一年多容新策略,2024年1月9日,武汉江岸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天宇优配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